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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学籍负责人于10月15日之前到学籍科领取莆院毕业生(2015年1月毕业)档案材料,指导毕业生填写清楚后,收齐,于11月30日之前上交学籍科,以便及时办理毕业生档案。
注:请联系学籍科林葵花老师
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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