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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教学站点的事项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并结合我院2015年6月1日发布的《评估细则》。请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做好省教育厅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评估细则》以福建省教育厅的文件为准!
特此告知!
20150610 附件:关于转发闽教职成〔2015〕25号文件的通知.doc
莆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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