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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16年录取(2017级)函授新生戴炳来等7人(名单见下表),其前置学历及入学资格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已经收取以上的7位学生2017年学费全额退还到各自的银行缴费卡,学费已于2017年4月20日退还。
特此公告!
附:莆田学院成人函授退还2017级学生2017年学费名单/upload/201704/25/201704251022202190.xls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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