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莆田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莆院继教〔2020〕2号)文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2017级、2018级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未能毕业的学生注销学籍,特此公告。具体如下:
一、2017级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
2017级最长学习年限(最长)至2022年1月,现有54人学生(附件1)成绩未能达到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层次的毕业要求,且学习年限已经超出学籍管理所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拟给予注销学籍。
二、2018级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
2018级最长学习年限(最长)至2023年1月,现有37人(附件2)学生成绩未能达到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要求,且学习年限已经超出学籍管理所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拟给予注销学籍。
本公告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止,公告期30天,公告期过后,我校将按公告内容执行。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院学历教育科, 联系电话0594-2098950
附件:莆田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7、2018级拟注销学籍名单
莆田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7、2018级拟注销学籍名单.xls
莆田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