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评标办法适用范围及下浮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莆招投标办[2009]17号
各县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文件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标办法适用范围问题
(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工程应当采取简单低价中标法:
1、交通工程(不包含独立隧道工程、独立桥梁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
2、单项土石方工程;
3、其他宜适用简单低价中标法的。
(二)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工程应当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没有特殊技术要求,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及以上;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专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及以上;
3、水利工程(不包含水利单项土石方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
4、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及以上。
(三) 招标人对工程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施工技术含量较高、工艺较为复杂的工程,经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批准,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
上级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工程可以采用随机抽取法(如不采取随机抽取法,应当采取简单低价中标法):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不含设备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依法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6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
3、交通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独立隧道工程或独立桥梁工程。
4、水利工程(不包含水利单项土石方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
5、土地整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8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
二、关于工程最高限价下浮率问题
工程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照预算价和下浮率进行编制。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工程管理参考价=工程最高限价×(1-5%)。工程最高限价下浮率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下(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再下浮):
(一)房建工程为8%;
(二)市政工程为12%(其中园林土建工程8%);
(三)装饰装修工程为12%;
(四)交通工程为12%;
(五)公路养护工程(含大中修工程)为7%;
(六)港口、水利工程为12%;
(七)土地整理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8%;
(八)其他工程为12%。
上述下浮率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动态调整。
三、关于采用随机抽取法工程的发包价下浮率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的发包价,工程的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各类工程的下浮率如下(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和施工的地理环境条件从该区间中选择并可适当再下浮):
(一)房建工程为12%-14%;
(二)市政工程为16%-18% (其中园林土建工程9%-11%);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为16%-18%;
(四)机电设备安装(不含设备费)工程为16%-18%;
(五)消防设施工程为16%-18%;
(六)建筑智能化工程为16%-18%;
(七)建筑幕墙工程为16%-18%;
(八)园林绿化工程为16%-18%;
(九)公路养护工程(含大中修工程)为6%-8%;
(十)独立隧道工程、独立桥梁工程、独立路面工程为11%-13%;
(十一)综合公路工程(含安保工程)为17%-19%;
(十二)港口工程为17%-19%;
(十三)水利工程为13%-16%;
(十四)土地整理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12-15%;
(十五)其他工程为12%以上。
上述下浮率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动态调整。
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建设工程 招标评标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