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教育部“工程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创建高校和企业行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莆田学院在加强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为原则,推进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构建校企共赢的合作模式。
二、合作办学原则
1. 服务企业原则
为企业服务是学校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打开校企合作大门的前提和基础。学校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要情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为企业培养人才,急企业之所急。
2. 校企互利原则
合作双方“互利共赢”是校企合作的宗旨,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企业有权优先选拔留用学生,有权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对学生就业进行部分淘汰;学校有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学生利益。
3. 校企互动原则
校企合作是一项双向活动,学校定期到企业进行用工回访,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企业定期派遣高级技术人员来校讲学,通过校企互动实现理论与实践互补。
三、合作办学模式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标准为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根据双方目前实际情况,拟开展以下几种合作模式:
1. “订单”合作模式(2+1+1模式)
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向学校发出用人订单,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和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具体内涵如下:
(1)第一、二学年,统一在学校进行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教学。第二学年6月份双方商定组建“永荣新材料班”,办班规模初步计划为35人以内,具体人数根据学校每年的招生情况确定。校企双方共同向学生阐明今后学习、实践、就业安排及企业助学政策。
(2)第三学年,校企双方师资人员共同参与课程教学。
(3)第四学年,学生进入企业进行实习训练、顶岗实习和岗前培训,实现毕业和就业无缝对接。
(4)学生管理。前三个学年,学生主要由校方管理;第四学年,学生在企业进行实习训练、顶岗实习和岗前培训,学生主要由企业管理。
2. 合作共建职工培训基地
根据企业职工培训特点及不同培训方向或培训教学的需要,依托学校成人教育平台,与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包括学历教育培训班和专技人员培训班等。
3. 合作共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
根据合作办学实际需要,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建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
4. 科研合作
校方选派优秀教师参与企业生产、科研开发等实践锻炼。双方均可以项目立项的方式加强科技攻关合作,共同探索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高校科技创新为依托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共同建立产业科技研发实体机构,并为合作班的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科研基础。
5. 其他合作模式
双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深层次合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合作共建专业、共建企业冠名学院等校企利益共同体,实现学校和企业的一体化合作。
四、双方利益分析
1. 对于企业而言,合作办学可以提前培训目标员工,实现高校学生与企业之间无缝对接,获得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人才,并大幅度节约员工培训成本和时间;可以利用高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开展技术研发与项目合作;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获得政府的政策性优惠和扶持,从而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形成、企业优秀文化的塑造和学习型企业的建设。
2. 对于高校而言,合作办学可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大幅度提升就业率;可以优化师资团队,增强学校服务地方产业能力;有利于形成学校专业特色和品牌优势,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提高学校知名度。
五、保障措施
1. 经费保障
合作班的创建及办学资金拟从三个渠道筹集:校方筹措、企业捐赠(如奖教、奖学、助学金等形式)以及政府拨款。另外,双方可根据合作班发展情况及办学需要,另行协商确定资金的筹措渠道。
2. 制度保障
双方合作意向达成后,即可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学校要保证人才质量,保证企业的用人优先权,为企业提供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企业保证在设备、场地、人员等条件上的支持,保证实习实训任务的安排。学校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校企合作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和走访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校企合作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检验、改进校企合作工作。
3. 组织保障
成立由双方主要领导组成的“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领导、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工作;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4)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双方各配备1-2名专(兼)职校企合作联络员,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