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措施的落实。
2. 重点实验室应配备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基本设备,并制定重点实验室“四防”工作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3. 重点实验室水、电路、消防设备以及气体管道布局安全、规范。定期检查室内线路,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特别对损坏、老化的线路、电源插座和消防设备要及时更换。
4. 非重点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先征得相关研究室负责人许可,并报研究室负责人备案。外来人员应遵守重点实验室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重点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5. 各研究室应指定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落实本研究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天应有值班人员负责各研究室的安全、卫生,并在下班前检查和督促关好门窗,切断水源和电源。
6. 凡在重点实验室工作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室内各项规章制度。
7. 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若有学生进重点实验室工作前,必须由其指导老师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8. 重点实验室各房间钥匙由各研究室负责人指定配备,妥善保管个人钥匙,不得私自配钥匙。
9. 不得在重点实验室内存放食品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重点实验室内吸烟。
10. 实验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莆田学院相关规定。
11. 学校统一规定的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本重点实验室同时执行。
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