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莆田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经学生本人申请,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后,我院共评选出1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和1名国家奖学金上报学校差额人员。现将具体名单在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公示三天,有异议者请联系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部门,联系电话:0594—2658125。
附件:2021-2022学年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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