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莆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采取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福建助学app系统在线测评,根据全省统一切线,以57分及以上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9-56分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28分认定为家庭经济其他困难学生,初步形成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4人)。现将具体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联系学院学工办(院系办公楼215),电话:0594-2658125。
附件:2021-2022学年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