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环生〔2019〕7号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意见
为做好学院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学院评聘工作指导意见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学校的指导下展开,严格遵照当年度执行的莆田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
二、评聘组织及职责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由学院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7人。主要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职数,向校学科评议组和学校聘委会推荐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根据学校要求,考核推荐组成员任期不超过二年。
三、申报职称评审对象
(一)在职在岗的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符合当年度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二)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当年度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1. 思想政治表现差,犯意识形态错误,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 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3. 连续病假一年以上且申报之日尚未返回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者。
4. 自费进修尚未返回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者。
5.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者。
四、推荐申报工作程序
(一)根据学校当年度下达的评聘文件,学院办公室制订评聘工作日程,并通知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二)申报人员在指定日期前将申报材料(含自评表)提交院办公室。
(三)学院办公室人员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具体按部门分工如下:
1. 思想政治表现——院党委
2. 年限资历、评优评奖等——办公室
3. 论文、项目等科研成果——教学科研办
4. 教学工作量——教学科研办
5. 实验室建设相关任务——实践教学中心
(四)各申报人员对照学校评聘条件,制作汇报材料。
(五)学院召开当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会议,具体议程如下:
1. 工作人员汇报当年度学院职数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2.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成员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并反馈审核意见。
3.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成员投票,工作人员计票,考核推荐组组长宣布投票结果及申报人员的最后得分排名。
4. 根据岗位职数和考核结果,考核推荐组按不超过拟聘岗位数1:1.2向学院推荐申报人员。
(六)学院召开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七)学院办公室将推荐申报人员的材料(须含简明表、预审表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撰写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报告1份,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五、其它要求
本工作细则自2019年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0日
莆田学院环生学院 2019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