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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环生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16:00  点击:[]

莆田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环生〔2018〕40号

                     


关于举办“环生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在青年大学生中挖掘先进事迹,树立各类榜样,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育人功能,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在学习榜样、寻找差距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不断完善自己”的校园氛围。经共青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我院将组织开展“环生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环生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时间:2018年12月

三、评选机构:环生学院学生工作评审小组

四、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道德之星:已注册为莆田学院志愿者,具有良好的公德意识、社会责任感,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在校内外公益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二)学习之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和专业技能突出,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全面发展,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勤学善思,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三)科研之星: 崇尚科学、热爱科学,勇于创新,具备探索精神,有一定的科研成果,积极发表各项论文,积极研发专利,已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者优先; 带动周围同学共同参与到科学研究中,团结互助,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严谨的科研态度。 

(四)服务之星:人际关系好,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工作态度端正,热情高涨、积极主动、服从调度,出色完成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创业之星:努力开展创业实践,在创业实践中富有拼搏精神,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涉及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要求,创业项目前景广阔,积极参加各类创业创新竞赛。 

五、活动过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1月)

充分利用学院网页、QQ群、易班等多种校园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班级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班级的先进学生,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

(二)活动报名阶段(2018年12月)

由各班级推荐及自荐若干“环生之星”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填写“环生之星”推荐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并将相关材料交到各班班长处,各班班长收齐材料后,统一交付环生学院辅导员。材料包括:“环生之星”推荐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个人生活照两张(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有条件的可制作相关视频(不超过3分钟)。

(三)评选阶段(2018年12月)

1.初评:由环生学院各团支部推选若干正式候选人参加最终评选;

2.终评:由环生学院学生工作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环生之星”(每项五人)。

(四)表彰阶段(2019年12月)

根据评定结果,授予“环生之星”称号,并由学院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榜样宣传阶段(2019年12月)

邀请全体“环生之星”参加交流会。“环生之星”发表获奖感言并做个人演讲。并在易班上进行榜样宣传。

六、活动要求:

“环生之星”评选活动是我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年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推荐评选,选树一批优秀大学生典型,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

附件:环生学院“环生之星”推荐登记表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7日

 

 

 

 

  

莆田学院环生学院                          2018年11月27日印发


附件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环生之星”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号


政治面貌


所任职务


所在专业及班级


推荐项目


主要获

奖情况

(校级及以上)


 

 

 

 


 

 

 

 


 

辅导员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 所在专业及班级等请写明全称;2.突出事迹一栏内容请用电脑录入,1000字以内;3.学院意见一栏须写明公示情况;4.请双面打印,勿改变表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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