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莆田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评议小组的民主评议认定推荐,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后,我院共评选出1名临时困难补助获得者,为生物233班罗良田。具体名单在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公示3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没有收到异议,因此确定对生物233班罗良田同学给予1000元临时困难补助。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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