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和莆田学院《关于做好莆田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经学生本人申请,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后,我院共评选出20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获得者上报学生处。具体名单在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联系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部门,联系电话:0594—2658125。
附件: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者初审名单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