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莆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通过“福建助学”App,采取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系统在线测评等认定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3]36号),以量化评估认定测评分110分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3-109分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32分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15分以下认定为家庭经济不困难学生,共认定家庭经济情况学生220人,初步形成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认定状态。现将具体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联系学院学工办(院系办公楼215),电话:0594-2658125。
附件1: 2023-2024学年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初审名单公示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