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训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实践教学环节,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了解实训室使用须知并合理安排,告知学生,按教学安排规范开课。
二、实训课开课前一周,必须准备好相应的教材、实训指导书等材料,依据实训大纲写出完整的实训课程教案;
三、首次开课需向学生讲解所用综合实训室须知。做好对学生的考勤记录,如因实训室条件需分组进行实践,要提前做好预案并提出相关要求,要检查学生预习和分组情况,不符合实践教学要求、不能自觉遵守综合实训室管理规定者,不予进入综合实训室开课。
四、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写出评语,记载每位同学的实训成绩。
五、实训课程结束时,指导教师须要求学生整理综合实训室卫生;同时要检查设备、工具完好,经管理人员或实训室负责人验收合格锁门。如发现实训室有器材或设备缺损,教师要立即组织当事人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认真研究实训教学方法,合理安排实训内容,充分利用综合实训室的条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及时更新实践教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