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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训室负责人职责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

一、实训室负责人是本实训室的安全责任人,对本实训室负全面责任;

二、积极联系在本实训室上课的实训教师,根据实训课程建议将设备、器械等按类存放和存放,实时做好使用记录;

三、定期检查实训设备完好情况,出现故障及时上报实训室行政管理人员及OA系统,配合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验收维修结果;

四、借出或转交器械设备需填写《工艺美术学院实训室设备外借申请表》,对所属综合实训室的贵重器械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领用手续不全,有权拒付;

五、定期清点设备、耗材数量,整合资源,保持实训室环境卫生;

六、负责学院实训室行政管理人员下发的各类文件材料收取、汇总工作;综合实训室的聘课、协调实训教师使用实训室、年度和学期综合实训室利用率统计等。

七、配合学院安排综合实训室的临时性工作,做好相应使用记录,辅助和要求使用人员通过实验员申请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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