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北楼专家讲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7-07-17   

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科〔201710

 

 

莆田学院关于印发

“北楼专家讲坛”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莆田学院“北楼专家讲坛”管理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学院

2017年6月6

 

 

 

 

莆田学院“北楼专家讲坛”管理办法(修订)

莆田学院“北楼专家讲坛”是新加坡侨领、我校董事会名誉董事长黄日昌先生出资设立的“黄氏教育基金会北楼教育基金”重要内容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北楼专家讲坛”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专家条件:“北楼专家讲坛”旨在邀请海内外知名学者来校讲学,活跃校园学术氛围。“北楼专家讲坛”的报告人,国内一般应为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行业著名专家;国(境)外一般应为知名大学的教授。

二、计划编制:“北楼专家讲坛”报告人的邀请主要由二级学院负责,二级学院在每学期期初制定报告人邀请计划,由学校科研处审核,报分管科研校领导审定,并由外事办送基金会。

三、报告审批:由二级学院提前填写《莆田学院“北楼专家讲坛”学术报告审批表》,非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报告由学校科研处审批,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报告由学校科研处和宣传部共同审批;邀请境外专家的学术报告还应报外事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并由外事办将审批表送基金会。

四、专家接待:由二级学院负责编制专家来学校的吃住行等接待方案,经校科研处负责人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接待方案同时由外事办送基金会。差旅费和接待标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待时间原则上在两天以内。专家食宿由校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由校后勤处负责安排。

五、讲坛组织:由二级学院负责校内媒体发布公告(学校网站首页公告由科研处负责,各单位填写好《莆田学院北楼专家讲坛上网公告内容审批单》经科研处审批后上网公告)、海报的制作和张贴,场地的安排、听众的组织、现场的拍照、录音、讲坛后的宣传报道。科研处负责“北楼专家讲坛”证书的制作,讲坛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六、讲坛主持:“北楼专家讲坛”由学校分管领导(或其他校领导)主持,并向报告人颁发“北楼专家讲坛”证书。

七、经费报销:

(一)专家讲座酬金标准(税后):

1.一类: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酬金5000元。

2.二类: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行业著名专家,国(境)外知名大学的教授,每半天酬金3000元。

(二)特别有影响的专家讲座酬金由学校领导审定。

(三)报告人的往返差旅费和讲座酬金由二级学院造册,科研处审核后从北楼专家讲坛专项经费中报销,经费使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年度报告:科研处负责“北楼专家讲坛”年度工作总结,外事办负责向“黄氏教育基金会北楼教育基金” 报告“北楼专家讲坛”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九、本管理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莆田学院“北楼专家讲坛”学术讲座审批表

2.莆田学院“北楼专家讲坛”上网公告内容审批单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766日印发

 

 

 

 

 

 

 

 

 

 

 

 

 

 

 

 

 

 

 

 

 

 

 

 

 

 

 

 

 

 

 

  

 

  • 附件【附件1、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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