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莆田学院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16-02-17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莆田学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莆财教【2016】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莆田学院作为市级单位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没有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科技类、管理类、医学类等学科本科(或大专)学历教育及相关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经费预算批复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和细化预算项目的要求,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16年经费预算安排采取“收支两条线”“零基预算”“定额预算”和“多年期滚动预算”的全面预算方法,以“按需分配,收支平衡”为原则,综合学校2016年收入总额和2015年经费实际使用情况,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支出,在确保人员经费和硬性公用支出的基础上,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年度学校事业发展、教学科研重点项目和改善师生生活条件。

三、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额为44,674.57万元。

1、当年预算收入33,621.57万元。

2、上年结转收入11,053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额为44,674.57万元。

1、当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607.16万元,上年度项目结转经费4,053万元,合计23,660.16万元。

(1)人员支出10,041.15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支出(含预留市财政未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金1,3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9.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支出。

(3)公用支出2,753.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用、水电费、修缮费、业务费用等支出。

(4)项目支出7,805.7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质量工程、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发展、闽台合作办学、科研专项等支出。

2、当年度教育收费等财政专户资金支出14,014.41万元,上年度财政专户结转7,000万元,合计21,014.41万元。

附件:2016年财政预算批复文件

莆田学院

2016年217

上一条:关于“三公”经费财务报销有关要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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