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9年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根据《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19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奖励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告》(见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要求
1.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代码及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根据申报指南选定申报内容。区域重点项目、技术转移-中科院STS项目主要面向企业申报,我校老师可积极联系企业联合申报该项目。我校教师可申报下面四个类别:
(1)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
(2)小微企业创新与人才项目的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3)公益性项目
(4)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项目资助形式为后补助形式,即由项目组自行研发,先行投入经费,项目已取得相关成果,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予以资助)
2.项目资助经费资助情况。工业领域和农业领域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为8-20万元;社发领域和创业创新人才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为5-10万元。
3.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及其知识产权权属等。如果涉及经费外拨,请与科研处联络确认。
4.根据科技局文件,项目牵头单位(我校牵头单位指二级学院下设的系部或教研室等机构,牵头单位以各二级学院原来向科技局申报的单位为准),有项目中止(在限制期内)的,以及有1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均不能申报本批项目。
5.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项目,或近三年有强制中止各类各级项目的,不能申报本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6.拟申报的项目不能是已经申报或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
二、申报与立项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指南,填报申请书(见附件3)。
2.各二级学院按照下达的指标数(见附件4),通过评审并推荐,在4月1日前向科研处计划科报送汇总表(见附件5)一份和申请书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发邮箱:kycjhgl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根据市科技局要求,本次项目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项。
附件:
1.莆田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19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奖励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告
2.项目申报代码表
3.项目申请书
4.二级单位申报指标分配表
5.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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