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2018年度科研业绩奖励申报工作现在开始。科研业绩奖励实行个人申请制,请各单位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2013-2017年度获得的项目成果,执行2017年奖励文件,按照往年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请。由教师个人提出奖励申请,按表格要求附上证明材料。请教师务必清查个人奖励情况,以后不再补报2013-2017年度的成果奖励。
科研秘书在审核申请内容与事实相符后,汇总本单位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把单位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表格见附件1-2。
(二)2018年度获得的项目成果,执行2018年奖励文件,必须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基础数据。个人填报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二级单位上报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科研处将从管理系统导出符合奖励的项目成果进行预审公示。
二、依据文件
1.2017年奖励文件:《莆田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莆院人〔2013〕20号】、《莆田学院关于调整国家级教学和科研业绩贡献津贴的通知》【莆院人〔2016〕31号】
2.2018年奖励文件:《莆田学院科研业绩贡献津贴标准(修订)》【莆院科〔2018〕4号】
3.配套文件:《莆田学院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修订)》【莆院科〔2015〕16号】、《莆田学院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莆院人〔2017〕22号】
三、纸质材料接收
联系人:林昌,电话:13509303220,2608361。地址:学术中心811。邮箱:914436635@qq.com。
附件:
1. 莆田学院科研业绩奖励申请表(执行2017年奖励文件)
2. 二级单位申报科研业绩奖励汇总表(执行2017年奖励文件)
科研处
2018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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