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为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我院学术指导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并确定了调整后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主 任:林锦魁
副主任:阮志鹏
委 员:于增国、伦永志、许祖梅、庄华梅、陈健敏、涂海健、廖永贵、蔡其洪
秘 书:林立凡、兰寒悦
职责:
遵照《莆田学院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并实施学院学科、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省教育厅、地方政府及学校对我院学科、学位点建设的支持 。
二、决定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引进的学科、方向。
三、决定院设(院管)研究所的设立、撤销。指导、监督院设(院管)研究所的工作。
四、论证学科、学位点建设项目,组织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及评估验收工作。
五、决定院内学术科研领域各项评奖评优人选。
六、确定向学校推荐的学术科研领域各项评奖评优.课题申报人选及顺序。
七、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八、决定其他学院学术科研领域重大事项。
药学与医学技术学院
2017年2月27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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