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为定期总结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莆院教〔2021〕27号)要求,现将2022年校级教改结题工作要求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详见附件1;
2.教改立项已满两年、还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一)完成研究计划。
(二)成果要求
1.须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及以上,或教改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且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2.其中项目负责人需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教改专著或教材不少于1篇(部);
3.成果需注明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发表或出版时间应在项目立项年度之后(含立项年度)。无标注“项目资助号”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均不能作为验收材料。
三、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同时附上教改论文全文等证明材料;项目需延期的填写《莆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校级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于4月24日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至负责人所在学院。
2.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本院3位高级职称教师担任项目验收评委。项目负责人先进行PPT汇报,评委聆听并查阅结题报告书、证明材料后,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评价,最后填写好结题验收记录表(附件4)。二级学院根据3位验收人的验收情况给出结题验收最终结论(2个及以上验收人同意通过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填写好结题报告书中的第六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意见”并盖章签字。
3.二级学院填写《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与延期汇总表》(附件5)并签字盖章,于5月13日前将其扫描版和word版发到31941589@qq.com.
4.6月前,教务处对2022年校级教改结题情况发文。
四、其他要求
1.二级学院要做好申报、验收过程材料的存档。要建立独立文件夹,保存好项目负责人的结题申报电子材料;要将项目申报、验收过程等纸质材料装进档案袋并保管好。
2.二级学院将项目负责人的结题申报电子材料打包后发送至31941589@qq.com备查。
教务处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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