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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优秀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6:34:04】【阅读次】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优秀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6号)文件精神,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弘扬新时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开展2020年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评选条件

    被推荐为“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优秀个人”的,应是我校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在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资助政策宣传、优秀成长成才事迹传播、助学帮困等方面事迹突出;

    3.已通过“志愿汇”平台,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或本联盟内其他下设组织,不含社会组织;

    4.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5.为本联盟贡献的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120个小时(对于在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和疫情防控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联盟贡献时长可适当放宽要求);

    6.在“志愿中国”平台获得星级评价的志愿者优先推荐。

  2. 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4月1日-4月15日)

    二级学院在广泛发动、择优筛选的基础上,按评选条件择优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申报。

    2、审核初评(4月15日-4月30日)

    学生工作处对参选 “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优秀个人”的候选人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将推荐30名优秀志愿者至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评选及公示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初选名单进行评选,并通过“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福建助学APP等,对评选结果进行五个工作日的网络公示。

     

    (二)材料上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参评“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优秀个人”的志愿者,请填写《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优秀个人参评表》(见附件1)以及《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1张个人生活照片及3-5张本人参与资助志愿者活动的现场照片电子版。个人参评表命名为“学院-班级-姓名”,照片命名为“姓名-简要说明照片内容”,每位同学单独建一个文件夹,再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5号前发送资助中心邮箱ptuxszz@163.com。

  3. 表彰办法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获得“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优秀个人”的志愿者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附件1: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参评表.xlsx

     附件2: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莆田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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