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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易班建设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15:28:18】【阅读次】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易班建设评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易班建设,表彰在易班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全校师生开展易班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易班建设评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易班建设示范班级:10个

易班建设先进个人:30名

易班建设十佳易班班长10

易班建设十佳易班站长10

易班建设十佳指导教师:10

二、评选对象及要求

(一)示范班级

评选对象:202010月1日前在莆田学院易班平台上创建公共群的行政班级

1.基础建设。班标(即头像和简介,前者需为原创或个性化处理后的图标)辨识度高;配备易班干部;班级成员实名认证率达100%;班级共建指数、活跃指数稳定增长,班级同学没有恶意灌水和网络不文明现象

2.内容建设。合理应用优课,辅助开展安全、心理、诚信、爱国、廉洁等主题班会(不少于2次),在新年、暑假等重大节时间节点开展有意有益的线上活动(不少于2次)。参与率少于班级人数的不予认定

3.班级活跃度及影响力。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线上活动,全班同学本学年对所在学院易班建设参与度的累计贡献不少于60居所在学院总班级数的前20%

4.评选办法:符合条件1.2.3.的班级,按班级2020-2021学年累计贡献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全校前10名,评选为2020-2021学年“易班建设示范班级”。

(二)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202010月1日前在莆田学院易班平台上实名认证的在校学生

1.易班账号基础数据。个人易班信息完善,头像昵称健康活泼,不违反网络社区管理规定。易班网薪总量积分(17、18级0.001分/点;19级0.0015分/点;20级0.002分/点),上限10分;易班经验值总量积分(17、18级0.001分/点;19级0.0015分/点;20级0.002分/点),上限10分。

2.承担易班的运营工作。参加易班建设立项、担任易班干部辅导员易班工作助手参与易班新闻宣传撰写有关莆院校园生活的话题,登上全国头条话题至少1篇在易班平台、易班班长群新生群或其他平台中积极宣传易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支持易班的双线活动。参与次数不少于10次,获奖次数不少于2次;参加优课在线学习不少于5门,加入课群不少于5关注易班官Q、官微,与易班官Q、官微在空间、朋友圈中互动(转发、点赞)不少于5次。

4.评选办法:符合条件1.2.3.的个人,按个人2020-2021学年对全校易班建设参与度的累计贡献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全校前30名,评选为2020-2021学年“易班建设先进个人”。

十佳易班班长

评选办法:获得易班建设示范班级的易班班长。

十佳易班站长

评选办法:按二级学院2020-2021学年双指数排名测算指标,由学院推荐人选双指数总计排名前三的学院各推荐2人,排名四到六的学院各推荐1人,其他学院中择优推选1人。

十佳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202010月1日前在莆田学院易班平台上创建公共号的在岗辅导员

1.公共号建设完善。经验值增长量不低于100点/年;易班好友数增长量不低于100人/年;经常发布动态、博文、话题,合计不少于20篇/年。在线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回应学生热点,关注网络舆情,传递正能量,在易班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2.积极利用易班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已为全部所带班级创建易班公共群;全部班级实名认证率不低于90%,所带班级(不含毕业班)共建指数、活跃指数稳定增长;应用优课辅助开展主题班会不少于5个/年。

评选办法一:符合条件1.2.的辅导员,二级学院2020-2021学年双指数排名前三的,直接评选为“十佳指导教师”。

评选办法二:符合条件1.2.的辅导员,2020-2021学年易班优课活跃指数增长量排名前三的,直接评选为“十佳指导教师”。

评选办法三:易班建设示范班级、易班建设先进个人分别为带班辅导员积3分/班和1分/人,符合条件1.2.的辅导员,按积分从高到低取前四名,评选为“十佳指导教师”。

三个评选办法按顺序执行,入选辅导员不交叉重复。

三、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向所在学院易班工作站递交申报材料。学院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20219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全部整合为一个pdf文档)。按学院(个人投递不予受理)打包发送至易班工作站邮箱(ptxyxsgzc@163.com)。校易班发展中心评估核实、统计各学院推荐材料,根据积分确定集体和个人奖项获得者。

评选工作联系人:黄同学(电话15860042598)

本次评选所采用的易班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9月10日。所有奖项评选时均对照条件,严格把关若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数量不足,名额空缺。

四、表彰奖励

“易班建设示范班级”:颁发奖状,奖金2000元;

“易班建设先进个人”:颁发奖状,奖金500元;

“易班建设十佳班长”:颁发奖状;

“易班建设十佳站长”:颁发奖状;

“易班建设十佳指导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附件:1.《莆田学院“易班建设示范班级”申报表》

    2.《莆田学院“易班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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