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统筹开展2020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提升活动的思想性、针对性、创新性,经研究,决定面向二级学院征集2020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福建省青少年学生‘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
防范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抵制校园邪教,9月-10月全省、全市防范邪教宣传月)
交通安全教育(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出行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艾滋病综合防治教育(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全民禁毒宣传教育(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答题活动、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
生态文明教育(“节粮、节水、节电”活动、6月11-17日全国节能宣传周)
防范校园诈骗宣传教育(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
学校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流感等传染病防控、防肺结核)
校园不良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国家安全教育(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反渗透、反暴恐)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
国家意识教育(10月1日国庆节,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国旗国歌,国家版图)
诚信教育(考试诚信、资助诚信、金融诚信)
法治意识教育(法制观念、法律素养)
感恩教育(社会、家庭、助学)
二、活动方案应立足学院、面向全校,主题鲜明、形式新颖,聚焦问题、科学施策,深入学生、注重实效。同时,在活动管理上避免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活动总负责人,确定活动方案、掌握活动进程、把关活动经费,并指定一名学工人员作为活动联络人。
四、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个(至多2个),于3月10日前,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活动方案申报表》(见附件),发送到ptxyxsgzc@163.com邮箱。
五、学生处将根据活动方案组织评审,确定各主题活动承办学院。原则上,一个主题由一个学院承办。首轮申报落空的主题和学院将进行第二轮申报。
六、各承办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积极调动其他学院参与。活动周期从正式发文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以电子画册(pdf)形式总结、汇报活动成果。活动经费全额报销。承办和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