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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5 17:14:27】【阅读次】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

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

    2017-2018学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

  2. 组织领导

    各学院党委要担负起辅导员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莆田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考核原则、评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相关要求:

    1、班主任的考评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的名额由各二级学院按本院班主任岗位总数的20%比例推荐,其余等级由各二级学院按工作及考评成绩的实际情况确定。

    2、评选过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考评结果(见附件2)于10月1日前报送学生处邮箱(ptxyxsgzc@163.com)备案。

    3、莆田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于10月15日前上报学生处思政科。

    4、各二级学院从优秀等级中选出最多一名校优秀班主任候选人选,并在本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见附件3)于10月12日前报送生处邮箱(ptxyxsgzc@163.com)

5、确定评优名单。学生处将校优秀班主任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校优秀班主任人选。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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