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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4 09:52:15】【阅读次】

关于做好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校期末和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文明充实、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学校主要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1、要求学生树立进取意识和诚信意识,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学习上来,积极温书迎考;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做文明诚信考生,以严谨认真的态度用真实水平取得优异成绩。

2、要求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和感恩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要求学生珍惜与家人共处的宝贵时光,利用假期回乡之机,孝敬长辈,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3、要求学生树立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打架斗殴、不赌博酗酒、不参与迷信活动和非法组织,文明使用互联网;要求学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4、要求学生树立就业意识,利用假期了解、接触社会就业信息,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与父母交流沟通就业意向,积极参加各种就业指导服务活动,为就业做充分准备。

5、要求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对学生进行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要求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要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安全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6、要求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关心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心理问题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寒假生活,切实帮助他们的实际困难;本着健康、节约、丰富多彩的原则,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文化娱乐活动,安排好寒假在校学生的春节生活。

7. 要求学生在放假期间如需留校住宿或提前返校,须经所在学院认真审批。请各学院于120日前把留校学生名单及其留校原因(电子版)送学生处备案,并上报寒假学生宿舍管理联络员(教师,学生各一名)。

8、要求全体同学按时返校。要按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回乡及返校,要求于21日前全部离校。新学期378日报到注册,39日正式上课。39日上午9:30前各二级学院将返校学生情况报学生处。

莆田学院学生处

二○一五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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