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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莆田学院2020年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17:20:17】【阅读次】

关于开展莆田学院2020年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弘扬新时代“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我校拟开展2020年学生资助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统一组织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加强教育引导,提升资助育人成效。

   (一)提高受助学生综合能力素质。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成长状况和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实际情况,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对有创业意向的受助学生,指定创业导师给予创新创业免费培训和指导;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开展“品牌创业型”勤工助学项目,将勤工助学与资助育人工作相结合,提高受助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和社会生存能力。

  (二)扎实推进学生资助诚信教育。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成长成才经历和励志故事,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三)加强受助学生心理教育辅导。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课、社团活动、爱心公益活动等方式,帮助受助学生克服心理问题,锻炼学生自我能力,体现自我价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由“他助—自助—助人”的转变。

四、项目申报及管理

(一学院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项目中应包含以上四个活动,其中活动二和活动三可以组建若干支队伍。各学院项目负责人由1名辅导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填写莆田学院2019年资助育人教育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附上各活动以及各支队伍活动详细策划书,其中有外出活动需附上安全预案。

(二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辅导员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学院项目方案,并于 2019年6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申报纸质材料交至中印楼305。

(三学校审批立项。我处将对各学院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特色、意义、规模给予不同数额的经费支持,并公布立项申报结果。

(四)结项申报。完成立项任务和目标后,获批的项目要根据活动计划稳步推进,随时完成、随时结项。最迟10月1日前,学院项目负责人需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项目开展情况总结,项目总结应包括各院项目开展总体情况以及每个活动开展情况,并将项目总结材料汇编成册(文字、图片),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纸质材料需彩印一份交中印楼305。

(五)项目验收。我处将组织评审验收,并按照活动实际开展情况酌情发放立项结题经费,学院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本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评选学生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开展“三行”活动的学院和参加“三行”活动的学生,在资助育人活动中表现突出,均可申报学生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学生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优秀个人”,其中申报“学生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优秀个人”奖项的,总活动时长需不少于80小时

(一)评选程序和推荐办法

1、推荐申报(10月1日-10月15日)

二级学院在广泛发动、择优筛选的基础上,按以下材料上报要求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申报。

2、评选及公示

10月16日至10月25日,我处将对参选“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以及“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优秀个人”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评选,本次将评选出“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5个以及“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优秀个人”30名,同时将推荐获奖单位及个人参加省级的评选。

(二)材料上报要求

1、先进单位申报材料。意向参评“资助教育活动先进单位”的,需填写《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参评表》(见附件2),提交3张本单位开展资助育人教育活动的照片,拍摄、剪辑并提交3分钟以内的活动视频,电子版发送资助中心邮箱,纸质版交中印楼305。

2、优秀个人申报材料。意向参评“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优秀个人”的,需填写《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优秀个人参评表》(见附件3),提交3-5张本人参与资助育人教育活动的现场照片,电子版发送资助中心邮箱,纸质版交中印楼305。

切实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是维护教育公平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为充分调动学生资助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学校决定自今年起开展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评选的2012-2013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对象面向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各部门、院系的集体和个人,包括资助工作组织领导、实施落实、资源拓展、政策宣传、技术保障和资助育人等各项资助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本次拟在全校范围共评选推荐“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15名,评选“资助育人工作先进集体”2-3个。
先进个人要求连续从事学生资助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从2011年9月1日起算)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先进集体要求有健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及完善的制度;资助政策宣传到位,资助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各项育人活动,在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在资助育人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等方面,有具体措施,突出实效。
对评选出的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学校将召开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大会,隆重表彰。
学校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对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应确立资助育人理念,列明工作实绩、突出育人成效和资助项目特色性、育人工作组织性、长效性和广泛性

备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ptuxszz@163.com

附件1莆田学院2019年资助育人教育活动立项申报表

附件2: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参评表

附件3:资助育人教育活动优秀个人参评表

附件4:资助侠形象

  附件5:资助育人教育活动方案

   学生工作处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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