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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学院公共计算机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莆田学院公共计算机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高校师生进行计算机教学、课程实践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实验室资源,规范实验室的使用,提高实验室的效率,保障实验室的安全,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实验室使用管理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时间

    实验室的开放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管理员根据正方教务系统课表及教务处下达的任务开放相应的实验室。

    第三条 使用对象和范围

    实验室的使用对象是全校师生,同时经教务处批准也可以面向外部人员开放。实验室的使用范围限定在与教学、科研、考试等相关的活动,禁止用于非法活动或者商业用途。

    第四条 预约流程

    为了保证实验室资源的合理利用,教师在授课计划以外需使用实验室,须提前一天在正方教务系统上申请借用。

    第五条 实验人员守则

    1、上机人员入室后,听从授课老师及管理人员指挥,不得随意乱动室内一切设备,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2、严禁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吃零食、乱扔果皮纸销。

    3、上机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机号上机操作,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机号或开关机器。若发现机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丢失现象,应即时向指导教师或本室管理人员反映。

    4、上机人员要正确操作机器,不要频繁开关机器;不要私自拔插电源插头、鼠标、键盘等,未经许可不准搬动机器及擅自打开机箱。在实验期间应对自己使用的机器负责,若课后发现设备因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损坏、丢失,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学生上机实验期间按授课老师的要求完成实验任务,不准玩游戏、上网聊天,不准对机器设置开机口令。

    6、上机实验完后,应正常关机、清理桌面,椅子(或凳子)放好方可离室。

    7、对违反上机人员守则或违章操作者,管理体人员有权向其提出警告,甚至令其退出机房取消其上机资格。

    8、凡损坏实验设备者,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第六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尽力学习计算相关知识,尽快熟悉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2、坚持为教学服务,认真安排好学生上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能影响学生上机学习。

    3、教育上机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对违者及时提出批评警告,遇偶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督促上机指导教师履行职责。

    4、提前做好下一次实验(包括有特殊要求的实验课的硬件、软件准备工作),随时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机器出现故障时要尽力即时排除,并做好相关记录。

    5、实验室开放时间,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准在实验室玩游戏、网上聊天、看影视节目等。并谢绝除指导教师、上机学生之外的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

    6、完成当天任务后,要求进行设备清点,关好门窗、水电和空调,组织学生对实验室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7、注意实验室用电及消防安全,严格执行《莆田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

    办公室电话:0594-2692277 地址:紫霄校区图书馆一楼 电子邮箱:jszx@ptu.edu.cn                                                              闽公网安备 35030002001036号    闽ICP备0094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