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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个实训室的实验技术人员兼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并协助护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做好安全工作。

二、进入实训室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训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新进实训室工作人员和实验老师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参加实训室安全考试系统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学生进入实训室操作之前必须参加实训室安全考试系统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再由指导教师和实验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五、实训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喝酒,不乱丢弃垃圾、堆放杂物。

六、实训室电源的安装必须规范化,严禁使用明火烧水、做饭、取暖,实训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乱拉电源线、网线、电话线。如工作需要,应先申请,再由有关专业人员安装。

七、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实训室安全员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源线、活动接线板有无损坏、空调插座是否使用专设的电源插座、有无私自乱接、乱拉临时线路等现象,对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要及时报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使用空调的实训室,要做到人走关机。

八、学生离开实训室要整理好仪器设备、物品等,必须关闭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轮流值日的学生应当打扫实训室卫生,实验人员应当督促学生作好这项工作。

九、实训室配备灭火器并置于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实训室工作人员、教师以及学生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会报警 (火警电话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