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莆田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一行48人,在军事理论与形势政策教研部杨靖靖主任、吴燕华副教授、郑金凤老师和郑双娴老师的带领下,来到荔城区人民法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图为社会实践活动现场
师生一行人来到第一审判法庭旁听了一起盗窃案的案件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师生对盗窃罪这一日常较为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行为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很多人会觉得偷东西都不算犯罪,在校园中也经常发生类似的盗窃行为。
通过对案件庭审过程的旁听,学生们表示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对于盗窃犯罪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此次旁听对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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