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莆田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一行50人,在军事理论与形势政策教研部杨靖靖主任、吴燕华副教授、郑金凤老师和郑双娴老师的带领下,来到荔城区人民法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图为社会实践活动现场
师生一行人来到第一审判法庭旁听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师生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就是俗称的“帮信罪”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发案量的不断上升,此类案件的发生率不断升高,而且犯罪嫌疑人中以年轻人居多。
庭审结束后,荔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荣汉法官还为在场的师生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有关帮信罪的各种情况,让在场的师生都接受到了一场印象深刻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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