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12月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于中2楼527会议室开展题为“拒绝酒驾,才能久驾”的酒驾警示教育活动。本次讲座由陈培涵副院长主讲,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共同参加。
陈培涵副院长首先特别强调酒驾的危害。他指出,酒后驾车是一种危险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导致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酒驾者不仅会面临法律制裁,还会在生活和职业发展方面面临诸多困扰,例如,因酒后驾驶而丢失工作、陷入法律纠纷、遭受社会谴责等。
(图为酒驾警示教育活动现场)
陈培涵副院长还提醒各位老师要加强法治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和监督意识。他强调,作为高校思政课教师,在公共场所要严于律己,不要心存侥幸,避免过量饮酒,避免在饮酒后进行驾车行为,为学生作出良好表率,树立良好教师形象。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了底线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助于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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