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9号)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四)重点项目鼓励校企合作申报,优先资助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可推荐一般项目6项,重点项目4项,信息化项目1项。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1.《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审查汇总表》(附件1)。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2),每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申报重点项目需在申请书中附上《重点项目教育厅资助经费及合作单位经费投入预算明细表》(附件5)。
3.本年度申请项目研究周期:2024年1月-2026年12月。一般项目、信息化专项学校经费资助为1万元,资助经费预算只可包括设备费和业务费,不设劳务费。重点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包含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和企业投入经费)。
(二)请各学院于10月27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审查汇总表(盖章pdf版、EXCEL版)、申请书(盖章pdf版)发邮箱:kycjhglk@163.com;盖章纸质版申报审查汇总表、申请书送至科研处855室。逾期不予受理。
发送邮件时请标明:2023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学院+材料名称。
附件:
1. 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审查汇总表
2.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3.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4.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5. 重点项目教育厅资助经费及合作单位经费投入预算明细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