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思政处正在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省教育厅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题工作,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本批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结题流程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的报送。请二级学院在10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图书馆科研处855。
(1)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
请各单位组织负责人填报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经负责人、所在单位和财务处签字盖印后,报送到科研处,科研处统一盖科研处印章(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印章(封面)后将返回一份供负责人扫描用。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
(2)成果佐证材料两份(复印件)。
(3)专家审查意见表一份
请各单位组织好本批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并组织专家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完成研究任务,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并填报专家审查意见表。
(4)结题汇总表一份。
(5)原项目档案袋(内应有申请书和立项文件)。
2.电子材料的报送,请二级学院在10月20日前,将电子材料发到邮箱kycjhglk@163.com,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1)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和扫描的PDF版各一份(应完成签字盖章后再扫描成PDF)。
(2)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PDF版。
(3)专家审查意见表扫描件PDF版。
(4)结题汇总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
3.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本年度项目结题通过“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权限仅对科研处开放,各单位请按文件通知要求及时审核和报送材料,所有结题材料由科研处统一在系统中填报。
附件:
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2. 结题报告书
3. 专家审查意见表
4. 结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