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通知】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莆田学院 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思政处正在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省教育厅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题工作,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做好本批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1.项目结题。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对于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结题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好本批项目结题有关工作,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检查项目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与申请书一致,并组织专家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成果与项目研究是否具有相关性,对项目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相关审查材料请自行存档。

2.请各学院统一报送电子和纸质材料,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项目类型。

3.本年度项目结题实行系统申报,省教育厅通知,结题材料由高校科研处负责上传。请各学院在515日上午前报送结题材料,由科研处统一通过系统上报。由于本年度采用系统申请结题,请相关单位及时报送材料。

4.下半年的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15日。

三、结题材料

1.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一份盖章。

2.结题报告书。电子版发邮箱,纸质两份签字盖章。(项目经费如为校内资助经费,也应填经费决算表)

3. 佐证材料,扫描版发邮箱。纸质版一份。

4.原项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内应有申请书和立项文件。

电子材料发邮箱kycjhglk@163.com,纸质材料交科研处855

附件:

1.结题汇总表

2. 结题报告书


科研处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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