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
作者:莆田学院 时间:2023-04-25 点击数:
各单位:
2023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3〕4号,见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 2023年省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团队采取“校校企”方式组建,即由至少2所高校联合(厦门市属高校除外),共同为在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高校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应由来自至少2所高校的科研人员和至少1家企业的经营管理或研发人员。产学研联合应突出产业需求引导,“校校企”合作机制的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的可行性。
2. 申报项目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和成果落地转化方式、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3. 项目研发内容原则上不得与省科技厅、工信厅、教育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雷同。
4. 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STS项目、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5. 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6. 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6年7月1日。
7. 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符合申报要求,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项目涉及科研伦理风险的,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供伦理审查批件。
二、申报程序
1. 项目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等)。
2. 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5月20日将签字盖章版审查汇总表一式1份送至紫霄校区中1-855,EXCEL版、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科研处邮箱。
3. 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系统在线审核并提交至学校。
4. 经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一式两份送至紫霄校区中1-855,扫描件发至科研处邮箱;完成系统在线审核并提交至学校。
联系人:钟碧疆,联系电话: 2685279,邮箱:kycjhglk@163.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2023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学院+材料名称
附件: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
2.审查汇总表
3.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