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通知】关于组织2023年省社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莆田学院 时间:2023-03-20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附件1)通知精神,请各单位组织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受理说明
(一)省社科规划办于每年3月、7月、11月集中受理项目结项,采取网络鉴定进行评审。
(二)2020年度立项的项目最迟结项时间为2023年11月底,11月份提交结项的项目如果没有通过,无特殊情况将不再进行结项评审,直接清理撤项。省社科规划办会适时对清理范围内的各类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请单位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并审核报送结题材料。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2.
(四)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最终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是否规范、与《立项申请书》的信息是否一致等;
3.阶段性成果是否真实、是否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是否是项目实施期间发表的成果,是否注明“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项目批准号:XXXXXX”;
4.项目的决算经费开支与立项预算经费是否相符,经费变更是否经过审批。
(五)为提高项目按时结题率,请各单位组织2024年到期应结题省社科项目认真开展项目研究,按相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发表相关成果,为明年按期结题做好准备工作。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5。
二、本次结项工作流程
(一)成果查重
3月10日前,请各单位提交项目成果进行查重。成果发邮箱kycjhglk@163.com 。注意,项目成果应由项目负责人初查后报送科研处查重,科研处提供成果查重一次。
(二)结项审批书盖章和返回成果查重报告
3月15日前,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完成填写结题信息,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已签字、盖章《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3,含财务经费决算明细,需盖财务章)两份到科研处,科研处签字盖章后将统一返回。同时科研处返回最终成果查重报告的科研处盖章版本三份。
(三)系统提交
项目负责人3月20日前登录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提交已签字、盖章《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3)、财务经费预算回执(已盖章)及决算明细(需盖财务章)和匿名结项鉴定书(附件4):包括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查重报告原件(已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等。以上上传材料均要求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60M。
(四)报送纸质材料
请所在单位于3月2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1.两份纸质已盖章版本的鉴定结项审批书(含财务经费决算明细、需盖财务章)。
2.两份胶装的结项材料(无需匿名、含查重报告)。
3.一份项目原档案(含项目申请书、立项文件、预算回执、变更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附件: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
2.2023年到期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览表
3.鉴定结项审批书
4.结项鉴定书附件格式
5.2024年到期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