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下半年度莆田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的通知
作者:莆田学院 时间:2022-11-15 点击数:
各单位、附属医院:
按照各引进人才协议(合同)约定,现组织申报2022年下半年度莆田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请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新进博士、新在职取得博士学位教师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项目分两类填报申请书:(1)理工医科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引进人才)》(附件1);(2)人文社科类,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引进人才)》(附件2)。
二、项目资助金额。按与学校协议(合同)约定进行申请。
三、项目成果要求。要在预期研究成果中写明:
(1)经费F: 3万元≤F≤5万元的项目,需至少完成1项成果(发表/录用B级以上(含)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个,或专著1册,或获奖成果1项等,下同);
(2)经费F: 5万元<F≤10万元的项目,需至少完成2项成果;
(3)经费F: F>10万元的项目,需至少完成3项成果。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1)经费开支要求:不设劳务费,不设间接经费;国(境)外合作与交流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资助总经费的20%、专家咨询与讲座费不超过项目资助总经费的10%。(2)研究时间要统一为: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请各单位在2022年12月7日前,由学院统一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紫霄校区中1楼科研处855室。电子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发送科研处钟老师邮箱1517047682@qq.com。
联系人:钟碧疆 电话:2685279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引进人才)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引进人才)
3.莆田学院2022年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汇总表
4.莆田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修订)
科研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