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规划建设处)文件
规综[2009]3号
规划建设处校务公开实施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处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实效,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工作,充分体现时效性和过程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的内容
1、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莆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进行管理;
2、项目建设程序:立项审批程序、规划设计报批程序、工程报建程序、工程验收程序;
3、项目招投标情况: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的选择、设计方案招标或竞选情况、监理单位的选择、建设工程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的选择、施工队伍的选择;
4、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施工管理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等。
5、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6、项目的竣工结算、财务决算情况等。
二、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1、建设工程的立项及设计、勘察、监理单位的选择等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在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布;
2、资金来源、资金到位、资金使用情况等定期或不定期在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布;
3、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及中标信息及时在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布;
4、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情况等在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布。
三、校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兆添
副组长:林国章 陈志聪
成 员:蔡国辉 王 峻 郑梅玉 黄维南 彭新辉 郑伟硕 陈步佳 林志萍
二○○九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校务公开 实施 办法
抄送:校领导,校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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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规划建设处 2009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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