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院长抓好教学、科研相关工作。
二、提出学院的学科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制订、教学方面规章制度制(修)订、教学方面的经费分配及使用等项目重大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按学校对上述工作的规定权限和办事程序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报请学校批准后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实习、实训和毕业综合训练等实践环节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做好检查工作。
五、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组织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督促、检查教学各环节的落实,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教学政策,组织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教师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
七、完成校领导、院长部署的其他任务,配合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