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数学基础教育领域的研究及交流,创造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环境,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快速成长,提高研究能力与教育水平,发挥应用数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下面简称“重点实验室”)服务地方基础教育中的作用,培养从事数学基础教育的优秀人才,根据《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莆田学院省厅级科研创新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重点实验室特设立面向数学基础教育的开放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与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现将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题资助研究方向
(1)中学数学命题
(2)中学数学文化
(3)中学数学教学实践
(4)中学数学信息化研究
二、开放课题资助对象
莆田市从事数学基础教育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莆田学院以外单位的教学人员,均可在开放课题指南范围内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初级职称的申请人,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的研究课题应与本重点实验室当年度公布的研究方向紧密相关,并吸收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请申请人提前与本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联系。申报课题如获立项,应与本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同时为莆田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人才的培养提供指导。
三、开放课题资助经费
每项课题资助0.5—1万元,研究期限为两年。经费不足部分由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四、开放课题申报及立项程序
(1)申请者请在阅读开放课题申请通知和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后(见附件1),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将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寄送至指定地址,具体地址在后。
(2)本次开放课题执行期:研究期限为两年,从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每年需按要求向本重点实验室提交课题年度执行报告(另行通知)。经费使用权由课题负责人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重点实验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择优确定资助课题。
五、开放基金验收与管理
(1)课题研究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另行通知)、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相关原始证明资料。
(2)每项开放课题至少需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与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取得成果,双方研究人员须合作署名,结题时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应在CN刊物或在《福建教育研究》杂志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公开出版著作、教材1部以上。汇编、论文集等未发表的成果不得作为代表作。
(3)发表论文、专著、教材和申报成果奖等均必须署名本重点实验室全称,且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并在成果的合适位置标注课题号;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时莆田学院须作为合作单位,中、英文全称如下:
本重点实验室的标注名称如下:
中文:应用数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福建 莆田,351100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Applied Mathematics (Putian University),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 Fujian Putian, 351100,China
开放课题资助信息标注如下:
中文:应用数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开放课题(课题号)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Applied Mathematics of Fujian Province University (Putian University) (NO. XXX)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至: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雄馨楼404 吴晨煌(收),邮编:351100;手机:1359989676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tu_mfkeylab@126.com,邮件主题为“2023年度应用数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应用数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doc
附件2 应用数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开放课题申请书(2023年).doc
应用数学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