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金融信息处理相关领域的研究及学术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加快中青年学术骨干快速成长,提高科研能力与水平。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莆田学院省厅级科研创新平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及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福建省金融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下面简称“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特设立开放基金,以资助围绕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展开的创新研究项目,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科研人员与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现将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放课题资助研究方向
(1)金融衍生产品定价;
(2)金融信息安全;
(3)金融大数据算法。
二、开放课题资助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均可在开放课题指南范围内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优先资助具有较高科学研究价值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原则上开放课题支持外单位高级研究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初级职称的申请人,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报的研究课题应与本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紧密相关,并吸收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请申请人提前与本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联系。申报课题如获立项,应与本重点实验室的固定人员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
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且尚未结题,则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请。
三、开放课题资助经费
开放课题设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每项经费为2—5万元。经费不足部分由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四、开放课题申报及立项程序
(1)申请者请在阅读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和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后(见附件1),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将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所在学校(或企业)的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寄送至指定地址,具体地址在后。
(2)本次开放课题基金项目执行期:研究期限为两年,从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每年需按要求向本重点实验室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另行通知)。经费使用权由项目负责人掌握。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3)重点实验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五、开放基金验收与管理
(1)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向重点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另行通知)、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相关原始证明资料。
(2)每项开放课题至少需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与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取得项目成果,双方研究人员须合作署名,结题时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① 至少应发表1篇以上的SCI或EI论文或者莆田学院规定的A类论文;
② 至少发表2篇以上莆田学院规定的B类论文;
③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
④ 撰写专著15万字以上;
⑤ 编写教材30万字以上。
(3)发表论文、专利、专著、教材和申报成果奖等均必须署名本重点实验室全称,且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并在成果的合适位置标注项目号;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时莆田学院须作为合作单位,中、英文全称如下:
本重点实验室的标注名称如下:
中文:福建省金融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福建 莆田,351100
英文: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Putian University, Fujian Putian, 351100,China
开放课题资助信息标注如下:
中文:福建省金融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开放课题(课题号)
英文: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Putian University) (NO. XXX)
六、申报时间
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至: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雄馨楼404 吴晨煌(收),邮编:351100;手机:1359989676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tu_mfkeylab@126.com,邮件主题为“2023年度福建省金融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福建省金融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doc
附件2 福建省金融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开放课题申请书(2023年).doc
福建省金融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莆田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