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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莆田市“壶兰学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05-02

各学院(部):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莆田市“壶兰学者”和莆田市中小学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17]27号)精神,现将我校“壶兰学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教研一线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省市杰出人民教师和已入选市级优秀人才管理的人员不列入遴选对象。

二、遴选条件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个别特别优秀、作出杰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重点向优秀中青年人才倾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较高学术(专业)造诣,业务成绩突出,是本界别、本行业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近5年获得过省级以上重大奖项,社会知名度高,行业影响力大;在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或推动市内外乃至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2.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杰出人民教师、省优秀教师或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且应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省部级教育部门授予的教学名师奖。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负责核实本单位申报人材料,于5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发展科,材料电子版发至rscxfz@163.com。

1.《莆田市“壶兰英才”申报表》一式3份;

2.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莆田市壶兰英才遴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4.推荐人选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材料一式1份(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5.纪检监察、综治、卫计等部门意见征求表。

四、有关事项

为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先进性,凡弄虚作假在申报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营私舞弊、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肖方峥 联系电话:0594-2657730

附件:1.莆田市壶兰英才申报表

2.莆田市壶兰英才遴选情况汇总表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3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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