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2016级86位同学转专业报名申请,现将86位申请转专业报名名单(见附件)给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5月2日至5月8日,凡对上述同学转专业报名资格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转专业报名所在学院反映,也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
接待时间:公示期8:00---11:40 14:30---17:30
联系方式:教务处学籍科0594-2639938
附件:莆田学院2016级申请转专业报名名单汇总表
莆田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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