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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问答(四十)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量:

编者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莆田学院将于2023年接受第二类第二种审核评估。学校以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五育并举,加强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推动质量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便于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和熟悉审核评估的实质内涵,准确理解与掌握审核评估的规范要求,我们推出“审核评估知识问答”系列专题,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与分享交流。




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纪律和监督要求?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和评估工作纪律。评估专家应依据审核评估指标、遵循审核评估程序,独立参加并履职尽责开展评估考察活动,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维护专家队伍良好形象。参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评估材料和所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以平常心、正常开展评建工作、接受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角度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坦诚交换意见,共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共同体”,共同营造良好评估考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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