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训中心 -> 管理制度 -> 正文

​实训工作负责人职责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量:

一、 全面负责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受学院的委托,办理与校部有关事宜,落实学校关于实践教学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保证实践教学环节正常进行。

二、 制定艺术与传媒学院综合实训室建设规划,在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监管和落实。

三、 监管实训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督促和指导管理人员科学合理的推进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 定期检查综合实训室的安全防范措施、环境卫生,及时提出并着手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五、 总体安排和掌控实践教学工作的推进和完成,部署和督促专职教学秘书和综合实训室负责人,完成相关实训室制定各门实训课程、专业所需仪器维护、综合实训室的年度和学期利用率统计情况,制定学年度或学期发展规划。

六、 根据实践教学的完成情况和不断发展,修订和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七、 积极配合教师的科研工作,了解科研项目的仪器设备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为专业教师完成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八、 考核实训工作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工作人员的使用,职称评定提出具体意见。


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路1133号   电话:2696446    书记信箱 | 院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