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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学院艺术考察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4-12-19 浏览量:

工艺美术学院艺术考察管理细则

艺术考察是工艺美术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艺术考察的组织管理,现根据艺术考察的教学大纲要求和《工艺美术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艺术考察目的与教学要求

1、教学目的: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学习,开拓视野,提高审美和综合艺术素养。‌通过艺术考察让学生了解社会,了解本专业的社会需求与专业发展动向,让学生深入生活,了解社会,搜集‌创作素材和资料,为毕业创作/毕业设计打下坚实基础。

2、教学要求:

(1)应结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地域文化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文化特征和艺术风格。

(2)让学生开拓视野,系统了解不同地域文化、艺术风格等,吸取其精华,为以后创作和设计打下良好基础。

(3)根据实践教学要求,进行大量的图片资料收集或速写练习记录、文字记录等,完成考察报告。

二、艺术考察组织与管理

(一)指导教师选派管理

1、由系主任安排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带队老师具备指导学生外出考察、写生的教学经验和能力。

2、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因为不负责任,管理不力、有经济问题、出现安全事件或学生反映强烈的事件,经学院调查后,属于教师责任的,相关教师三年内不得带队外出考察或写生。

(二)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1、所有外出考察师生均应办理人生意外保险,学生保险费由学生垫付,学院在学生毕业前根据相关标准发放学生实习补助。

2、带队教师填写安全承诺,明确带队安全责任,做好外出安全预案。

3、艺术考察前带队教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考察过程中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三)外出写生、考察实习的组织程序

1、各系根据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考察线路(包括考察内容和参考费用等),作为艺术考察的审批依据。

2、带队老师组织学生选择合适的考察路线,提前2周制定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工作计划经系主任、教学办、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安全预案经辅导员、分管学生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艺术考察。考察线路一经确定,带队教师不得私自更改考察线路及考察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线路,带队教师应及时报学院审批。

3、在艺术考察开展前,带队老师组织学生进行考察动员,布置考察任务,提前做好考察的教学准备和考察写生的住宿、交通、行程安排,做好学生的沟通和动员工作,使学生明确考察目的、考察内容、考察费用的支出计划,确保艺术考察顺利开展。

在活动中中产生的学生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由班委与第三方单位负责人之间结算,其他人(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教师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先行自付,课程结束后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4、艺术考察期间带队教师要严格考勤,认真进行专业指导,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强化师生沟通,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艺术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应遵循教师监督指导、学生管理的原则,如车费、门票、住宿等费用教师需和学生代表共同商议,尊重学生的参与权和知情权,避免出现经济问题。

5、带队教师要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确保外出队伍不出现安全事件,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艺术考察期间学生要服从带队教师的管理,教师和学生互相理解,学生干部同学积极配合教师的工作。考察过程中未经学院批准,不能无故擅自离队。有问题及时和带队教师或学院汇报,不得制造谣言煽动不安定情绪,如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艺术考察期间带队教师应和学院保持联系,如有突发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

8、学生如因身体原因等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参加集体考察活动,须由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无法参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带队老师、辅导员、学院批准后,完成带队老师布置的相应任务。在此期间,请假的同学由辅导员负责点名,其安全责任自负。如无故缺席外出考察的同学,本门课程必须重修。

9、艺术考察活动结束,学生根据带队老师要求提交考察报告,带队老师综合学生表现及考察成果评定成绩,不参加集体考察学生其考核成绩不超过75分。

附件:工艺美术学院各专业艺术考察线路及费用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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