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我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规定:
1、各班要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践)前的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各实习(实践)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习(实践)计划和安全预案,并由实习(实践)小组负责人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实习(实践)安全。
3、凡到校外进行实习(实践)的学生,必须在开始实习(实践)前与管理学院及所在实习(实践)单位签订“莆田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责任书”。
4、实习(实践)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离开签有协议的实习(实践)单位,不得中途更改实习(实践)单位。
5、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实习(实践)的学生,需办理医院证明和书面报告,按实习单位有关要求请假。请假超过一星期的除经实习(实践)单位批准外,还需指导教师签注意见,最后由艺术系批准办理请假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
6、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工艺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莆田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责任书
附件:
莆田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责任书
甲方:莆田学院_________________系(学院)
乙方:
为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实践)环节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实习(实践),经双方协商,就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安全,莆田学院 系(学院)(简称:甲方)和实习(实践)学生 __(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到实习单位参加实习(实践)在离校前,应报告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并留下可联系到的通讯方式,方能离开学校。
2、乙方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乙方在实习(实践)期间,应听从实习单位领导、老师的指导,服从管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乙方在实习单位实习(实践)期间,由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不定期的检查乙方的实习(实践)情况,并对乙方进行各项安全教育。
5、乙方在实习单位实习(实践)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由乙方自己负责。
6、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乙方到实习单位实习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8、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有效期至实习(实践)结束返校为止。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莆田学院______________系(学院) 乙方: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