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改、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我院学术活动的开展,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 奖励范围:见附件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奖励表奖励项目。
二、 奖励办法:所有奖励项目折算成学时,由我院工作量津贴进行统筹分配。
三、 奖励时间:每学期末教师个人进行科研奖励申报,经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奖励。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工艺美术学院科研奖励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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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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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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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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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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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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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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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程申报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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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10学时/项
建设10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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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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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产学研基地、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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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10学时/项
建设10学时/项/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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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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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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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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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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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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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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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竞赛、
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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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优秀奖10学时/项目,入围奖5学时/项;
省级优秀奖5学时/项目,入围奖2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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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就高原则;
②内容重复申报的项目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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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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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5学时/项,校外10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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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课外科技作品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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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5学时/项,校外10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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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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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考生5学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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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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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3学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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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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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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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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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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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教研、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项目、党建与思政、学生工作、统战工作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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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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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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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厅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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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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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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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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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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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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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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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10学时/项,省部级项目6学时/项,市厅级项目4学时/项,校级项目3学时/项,学校党建与思政等其他项目1.5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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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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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J≦3万元,3学时/项;
3﹤J≦5万元,4学时/项;
5﹤J≦10万元,6学时/项;
J﹥10万元,10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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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代表横向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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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品)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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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10学时/篇,B类6学时/篇,C类4学时/篇,D类2学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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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学校刊物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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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教材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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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时/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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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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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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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30/25/20学时/项
省部级20/15/10学时/项
市厅级10/8/6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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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或美协、工艺美术协会、设计协会(含下属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专业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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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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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届全国美展100学时/项
全国性美展40学时/项
省级美展20学时/项
市级美展10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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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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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届全国美展50学时/项
全国性美展20学时/项
省级美展10学时/项
市级美展5学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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